关于申报2023-2024年度连云港市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

发布者:臧传昊发布时间:2023-05-30浏览次数:222

教职工

2023-2024年度连云港市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即日起开始接受课题申报。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和选题要求

项目类别分为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和自筹经费项目。申报选题既可按照《2023-2024年度连云港市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课题指南》(以下简称《课题指南》)确定,也可另行设计具体题目。只要符合市社科基金项目课题申报的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各学科均鼓励申请人根据研究兴趣和学术积累申报自选课题。

1.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的选题原则上以应用研究课题为主。应用研究要立足党和国家事业发展需要,突出连云港市情实际,重点围绕我市加快新时代“后发先至”的产业体系、开放发展、海洋强市、县域经济、生态文明、民生事业、文化建设、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等八个方面现代化跨越,以及市委十三届五次全会确定的八个方面攻坚突破开展对策研究,提出针对性强、可行性高、具有较高决策参考价值的对策建议。

应用研究课题要突出针对性和时效性,一般在1年内完成,最终成果为研究报告。研究预期成果为研究报告的必须被党政单位内部刊物、简报等采用,否则无法结题。如不能保证研究报告被以上部门采用,建议选择自筹经费项目申报

2.自筹经费项目的选题以基础理论研究课题为主。基础研究要密切跟踪国内外学术发展和学科建设的前沿和动态,着力推进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创新,具有主体性、原创性和较高的学术思想价值。

基础研究的项目,最终成果为专著或系列论文,专著须鉴定通过后方能出版,违反规定擅自出版者视为自行终止相关资助协议。建议申报自筹经费项目的,申报书预期成果选择论文。

二、申报人必要条件

1.重点项目申请人须具有副高级(或相当于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2.课题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社科基金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课题的申请;

3.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参加2个课题的申请;

4.已经获得其他课题来源部门立项的课题,不得同题材和近似内容重复申报本项目;

5.已纳入市社科联2023年度全市应用研究资助,作为市社科规划办社科基金和市社科联应用研究课题“双立项”的项目,不再接受申报;

6.凡在内容上与在研或已结项的各级各类项目有较大关联的申请课题,须在《连云港市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中详细说明所申请项目与已承担项目的联系和区别,否则视为重复申请;不得以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同一成果申请多家基金项目结项;

7.课题申请人必须从事实际研究工作,课题参加者须征得本人同意。

违反上述要求申报的,视为违规申报,一经查实,对正在申报的课题不予立项,已经立项的课题予以撤项,对违规申报人纳入黑名单管理,三年内不得申报市社科规划课题。

三、其他要求

1.申请人要按照《连云港市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的要求如实填写申请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

2.凡申请人不具备申报条件,选题不符合《课题指南》要求、不具有重要研究价值,课题论证明显简单草率、填写内容有明显缺项,无相关前期研究成果或前期研究成果与所申报课题无关,申请书填写内容不实、弄虚作假,一律不得受理申报。

请有意申报人员于6月15日下午4:00前,将申请书(含活页)1式3份(同时报送电子版)提交远志楼709。

 

附件1-2023-2024年度连云港市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课题指南.xls

附件2-连云港市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docx

附件3-连云港市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课题论证》活页.docx    

                                            

                                             科技产业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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