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教学运行管理
1.人才培养方案及课程教学标准管理。负责组织制定和下达全校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及课程教学标准指导性的原则意见;负责组织审核人才培养方案的修订工作;负责制定学校校历并做好落实工作。
2.教学安排与组织实施。依托教学管理系统,负责组织全校课程的课表审定、编排和下发;负责指导各系部的课表编排;负责协调全校任课教师的调、停课的审核处理;负责协调调整因上级部门或学校原因的调课或停课;负责全校任选课网上选课工作的组织安排。
3.负责日常教学检查工作,检查前提出要求,检查结束后做出总结;负责检查各系部学期教学任务的完成情况。
4.成绩管理。负责全校学生各学期各类课程成绩的审核和归档,为学籍管理提供准确数据;负责全校学生重修课程的审定及成绩审核和归档。
5.考试管理。协调安排上级部门组织的各类与常规教学相关的考试;负责学校在校生的考试组织和安排工作;指导系部建立健全教考分离制度与进行的考试方式改革。
6.教材管理。负责制定学校教材管理规章制度和教材建设规划,组织实施教材建设项目;负责全校教材使用的征订审核工作;组织审核自编教材的立项及使用;负责审核教师参加各级各类规划教材的编写工作。
7.组织开展学校课堂教学和实践教学研究、教学经验交流、教学先进评选工作;组织开展教学管理的研究工作。
8.依据教务管理系统进行成绩管理、毕业资格审定等工作。
9.教学档案管理。指导并检查落实系部建立健全教学档案制度的工作;负责对学期相关教学资料进行收集、整理、归档的工作。
二、专业建设及课程建设
1.协调指导学校各系新设专业的论证、申报及建设工作。
2.协调指导学校各专业结构的调整、中高职衔接教学管理工作。
3.协调指导系部创建省、市相关专业(群)与实训基地等项目的立项及建设工作。
4.指导各系部开展教学检查或评估工作,检查任务落实情况。
5.指导、检查、考核各系部及教研室的课程建设和教学研究工作。
6.协调各系开展的校(院)合作工作。
三、师资队伍管理
1.负责落实学校教师队伍的师德建设和教学业务建设工作。
2.审定各专业教学团队的建设规划并督促落实建设工作。
3.指导、检查各系部教师日常教学管理工作,包括教师教学工作考核、教师业务档案建立等工作。
4.审批任课教师开课资格,审核各系部教师教学工作量及与教学相关的工作量。
5.协调开展专业带头人、课程负责人等评选工作。
6.负责各级名师(工作室)申报与建设工作。
7.认定教师教学事故。
8.协调落实学校教师双师型培训、下企业锻炼、省培国培等工作;审批、检查各系部教师培养计划和落实工作。
9.在教师晋升职称时,审核教师任现职以来完成教学工作的情况。
10.指导系部做好外聘教师的选用与管理工作。
四、实践教学管理
1.负责制定学校实践教学管理制度,建立实践教学质量标准和评价体系;组织全校各专业(课程)实践教学标准、指导书等教学文件的制定;协调实施各实践教学环节并负责监督检查;负责采购实验用消耗品。
2.协调落实学校各级各类技能大赛的集训、参赛等工作;负责大赛经费管理与表彰奖励工作。
3.指导相关系部高职专业毕业设计(论文)组织实施工作。
4.按照学校要求,协调指导各系专业实践场所的规划、建设、管理工作。
5.负责协调学生的专业社会实践、见习等工作;各系学生顶(进)岗实习安排、中期检查、实习手册审核等工作。
6.负责实践教学各类资料的汇总、归类、存档工作。
7.负责全校职业技能鉴定的组织与协调工作。
五、日常行政管理
1.负责全校日常教学运行管理。
2.负责全校教学业务专项经费的预算、申报和管理;负责全校超课时津贴的核算。
3.负责全校教室的协调、教学设备的维护与管理;教学管理系统的建设与维护。
4.负责全校教学相关数据的统计和上报;全校教学档案的建设和管理。
5.负责及时安排落实上级业务管理部门布置的各项教学管理任务。
6.完成学校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