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
本次期中考试相关考务工作已完成,请继续做好后续相关工作。
1.“关于期中、期末考试试卷交接规程的通知”已经印发,请认真落实执行。以系部为单位,及时将试卷取回,并做好分发工作。
2.要求相关老师,在一周内完成试卷批改,同时根据学生考试情况,做好学生学习情况分析,并及时将成绩反馈给对应班级班主任,以便于班主任掌握学生学习情况。
3.因新教务系统首次运行,为保障期末考务工作安排,请将期末考试教师拟自行安排的课程,于11月27日报教务处审批。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十八日
下载附件(19)46号关于期中、期末考试试卷交接规程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