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础教学部绩效考核实施办法(2022年修订版)

为进一步规范基础教学部管理,深化改革,干事创业,建立与完善部门内部激励机制,促进基础教学部各项工作持续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国中央、国务院《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精神,依据《江苏省连云港中医药高等职业技术学校绩效工资实施办法(2020年修订)》,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基本原则

1.全员考核。参与考核对象为基础教学部全体教师,按年统计、核算、评价,按年兑现。

2.坚持按劳分配、多劳多得、优质优酬的原则,强化担当作为、质量第一的意识。

3.坚持导向与激励原则,突出重点工作,破解难点工作,打造亮点工作,激发自主创新能力。

4.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任何人应真实、客观申报,如造假申报者,取消其参与当年度绩效考核资格。

二、经费来源与分配

基础教学部绩效考核经费来源,是当年度学校划拨给本部门的教学工作奖励性绩效工资的总量减去本年度基础教学部专兼职教师及外聘教师的实际教学工作奖励性绩效工资后的余额。基础教学部绩效考核经费分为两部分,一是人员绩效考核经费(A),为考核经费的60%,用于基础教学部全员考核分配;二是项目绩效考核经费(B),为考核经费的40%,用于基础教学部项目考核分配。

三、考核内容

全员考核内容包括师德师风、教学工作数量与质量、教科研成果、参与部门教学质量督导工作(示范课、公开课、听课评课)、学校和部门组织的活动出勤(教科研活动、党员活动)、参与部门管理工作(课程负责人、党支部委员、党小组长)等方面组成。

项目考核包括学业水平考试、教学大赛、技能大赛、艺体大赛、教学与创新团队建设(思政课程与课程思政改革创新团队建设、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项目团队建设、体教融合改革创新团队建设、英语教学改革促进学生在公共英语等级考试成效提升团队建设、数理课程改革创新团队建设、美育促进学生综合素质提升团队建设、优秀课程团队建设、优秀教研室建设、优秀网络课程建设、其他创新工作团队建设)、文明风采大赛、教研室主任工作津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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