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3年度校教科研成果奖的通知

作者:发布时间:2023-11-29浏览次数:238

部门、各院系

2023校教科研成果奖开始接受申报,请各部门、各院系教职工及时关注并重视,精准填报相关表格数据并提供有效佐证材料教科研成果要求提供佐证电子图片的,要求图片在电脑全屏打开后文字清晰可辨认。可用手机扫描功能软件扫描成图片,不可直接用手机相机拍摄的原图作为佐证图片。

申报成果须2023年产生的,其余年份的成果不接受申报。如有些2023年底的成果(如12月公布的专利、发表的论文等)在2024年1月才能知道结果,应提前告知科技产业处进行相关备案。具体项目申报注意事项如下:

一、学术著作成果奖申报

出版教材、著作等原则上需提供书籍原件一册供学校存档。

二、学术论文成果奖申报

填表时需要在下拉选项中选择期刊级别,具体级别的分类见表格下方说明。

1.权威期刊,需要提供论文正式发行的电子版和论文检索报告电子版,并且只审核前三位作者(含共同作者)中有我校教职工且以我校为第一发表单位的论文。

2.其他级别期刊论文只审核独立作者或排名第一位作者。论文所在期刊必须为国家新闻出版署正式注册有刊号的期刊或连续型电子出版物(查询网址:https://www.nppa.gov.cn/bsfw/cyjghcpcx/),且期刊论文被知网或万方收录,若同一期刊在知网和万方收录内容却不同,则以知网收录为准,不审核其他数据库收录的期刊论文。

3.还没有收到期刊原件或知网、万方网还未及时更新收录的,已明确2023年具体期数见刊的,可暂时提供录稿通知等录用证明文件电子版,后期收到论文期刊原件且在知网、万方网上可收录查询,要及时补全佐证电子图片材料,若在奖项审核报送财务审批前仍未能提供有效证明的,则审核不通过。

所有级别论文,均不审核会议摘要、广告·书评、增刊、套刊等非正刊内容,请申报人填报前自行核实确认。非权威期刊论文佐证需要提供期刊封面、版权页、目录页、论文页的扫描电子图片,论文在知网或万方查询页截图以及期刊在国家新闻出版署期刊查询刊号的截图。原则上核心期刊需提供原件一册供学校存档。

三、专利成果奖申报

由第一发明人提出申报,专利权属必须是我校教职工或者我校。专利权属是外单位的不予认可;在最后奖项审核报送财务前,查询专利权属已变更为外单位或个人的不予认可。需提供专利证书的电子图片。

四、论文评比获奖申报

提供经科技产业处组织或报备的市级及以上论文评比活动获取的获奖证书电子图片

五、课题立项结题奖申报

为校创新基金项目(校级课题)和非校级课题申报,具体要求见教科研成果奖励办法(修订稿)第五条和第八条。

请各部门、各院系组织专人负责本部门教职工教科研成果奖的收集及形式审核(内容及佐证格式符合通知要求),审核汇总后12814点将汇总表电子版、佐证材料电子版(每个申报人一个文件夹)、原件书稿等提交至远志楼709科技产业处。

附件1.校教科研成果奖励办法(2018修订稿).pdf

2.2023年教科研成果奖励分类别汇总表.xls                   

科技产业处

20231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