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支部: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扎实做好新时代党员发展和教育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2019-2023年全国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规划》和《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等有关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决定举办2023年度党员发展对象暨新党员培训班。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的
引导和教育学员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最新成果为指导,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当好“两个确立”的坚定捍卫者、积极传播者、模范践行者,争做堪当民族复兴重任的时代新人,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过程中贡献青春力量。
二、培训时间
2023年5月10日至5月12日
三、培训对象
学校2023年度党员发展对象、转正不满1年党员及
预备党员。
四、培训形式
本次培训班设有专题讲座、专题研讨、素质拓展、参观党性教育基地、结业考试等形式,共计24学时。
五、培训要求
1.培训期间,每位学员都要严格要求自己,自觉争做学习的模范和遵守纪律的模范,服从教学安排,认真听课,勤于思考。上课不迟到、不早退,听课期间不打接电话,通讯工具置于振动或静音。
2.非特殊情况,学员不得请假缺席。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参加集中学习的须向所在党支部请假,报学校党委审批才可准假。无故缺勤1次,或因故缺勤2次,都不予以结业。未通过培训结业者,党支部大会暂缓讨论接收预备党员,需再申请参加下期培训,通过培训考核后,方可重新申报列入发展名单。
3.参训学员结合培训目标、培训内容和自身学习实际,围绕“新征程上,青年如何握紧‘接力棒’,走好奋斗路”主题,撰写一篇思想汇报,作为本次培训的学习成果。要求:不少于800字,思想性强、主题鲜明、条理清晰、结构完整、逻辑严谨、内容详实,如发现抄袭等情况不予结业。
六、培训考核
1.结业考试为闭卷考试,考试内容包括培训课程所学内容及党的基本知识,未参加结业考试或考试不合格的学员不得结业。考试合格者颁发结业证书,发展对象方可领取填写《入党志愿书》。
2.考试违纪、作弊的认定和处理办法参照学校《关于考试违纪、作弊的认定和处理办法》(连中医药高职校[2007]82号)。考试违纪者、考试作弊者成绩为零分,不可以参加补考并给予记过、留校察看处分,学习计划根据具体情况另行安排。
联系人:吴思颖 联系电话:13611558177
电子邮箱:342242932@qq.com
附件:《参训学员学习情况记录表》
中共江苏省连云港中医药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委员会
2023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