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23年度党员发展对象暨新党员培训班的通知

时间:2023-05-08浏览:24


各党支部: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扎实做好新时代党员发展和教育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2019-2023年全国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规划》和《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等有关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决定举办2023年度党员发展对象暨新党员培训班。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的

引导和教育学员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最新成果为指导,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当好两个确立的坚定捍卫者、积极传播者、模范践行者,争做堪当民族复兴重任的时代新人,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过程中贡献青春力量。

二、培训时间

2023年5月10日至5月12日

三、培训对象

学校2023年度党员发展对象、转正不满1年党员及

预备党员。

四、培训形式

本次培训班设有专题讲座、专题研讨、素质拓展、参观党性教育基地、结业考试等形式,共计24学时。

五、培训要求

1.培训期间,每位学员都要严格要求自己,自觉争做学习的模范和遵守纪律的模范,服从教学安排,认真听课,勤于思考。上课不迟到、不早退,听课期间不打接电话,通讯工具置于振动或静音。

2.非特殊情况,学员不得请假缺席。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参加集中学习的须向所在党支部请假,报学校党委审批才可准假。无故缺勤1次,或因故缺勤2次,都不予以结业。未通过培训结业者,党支部大会暂缓讨论接收预备党员,需再申请参加下期培训,通过培训考核后,方可重新申报列入发展名单。

3.参训学员结合培训目标、培训内容和自身学习实际,围绕“新征程上,青年如何握紧‘接力棒’,走好奋斗路”主题,撰写一篇思想汇报,作为本次培训的学习成果。要求:不少于800字,思想性强、主题鲜明、条理清晰、结构完整、逻辑严谨、内容详实,如发现抄袭等情况不予结业。

六、培训考核

1.结业考试为闭卷考试,考试内容包括培训课程所学内容及党的基本知识,未参加结业考试或考试不合格的学员不得结业。考试合格者颁发结业证书,发展对象方可领取填写入党志愿书

2.考试违纪、作弊的认定和处理办法参照学校《关于考试违纪、作弊的认定和处理办法》(连中医药高职校[2007]82号)。考试违纪者、考试作弊者成绩为零分,不可以参加补考并给予记过、留校察看处分,学习计划根据具体情况另行安排。

 

人:吴思颖     联系电话:13611558177

电子邮箱:342242932@qq.com

附件:参训学员学习情况记录表

 

 

 

中共江苏省连云港中医药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委员会

2023年57

参训学员学习情况记录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