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提高我系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质量,加快教研室团队建设,调动教研室成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充分发挥教研室在专业建设和教学、科研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根据《江苏省连云港中医药高等职业技术学校教研室设置及管理指导性意见》(连中医药高职校﹝2015﹞56号)及《江苏省连云港中医药高等职业技术学校教研室评估与考核办法(试行)》(连中医药高职校﹝2016﹞41号)、《关于在全校各系部督导组中开展“优秀教研室”评选的通知》(连中医药督﹝2016﹞7号),经系部办公会研究决定,制定我系教研室评估与考核办法。
一、组织领导
(一)教研室评估与考核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胡玉涛
副组长:田友清 程友斌 胡 淼
组 员:刘浩宇 程芳婷 丁 平 魏增余 褚朝森 刘 刚
王艳艳 王 雷 殷吉磊
(二)教研室评估与考核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田友清任主任,薛美娟任秘书长,办公地点设在系部办公室。
二、考评程序
(一)考评分组:分三个组,即药化药分教研室、基础化学教研室、药物研发中心组,中药调剂教研室、中医药学教研室、中药资源教研室组,药物制剂中心、医药营销教研室、生产开发中心组。
(二)教研室评估与考核内容以《江苏省连云港中医药高等职业技术学校教研室工作评估与考核指标》为指导,以《江苏省连云港中医药高等职业技术学校中医药系教研室工作评估与考核指标与佐证材料要求》为依据。
(三)自评。各教研室根据具体评估与考核指标和佐证材料要求对全年(当年1月份至12月份,教学工作以当年涉及的两完整学期计)工作完成情况进行总结,自评打分并准备各项工作的佐证材料(电子材料为主)。
(四)组内审核。三个考评组根据各教研室提供的材料,对各级指标的自评等级进行审核。
(五)综合考评。系部教研室评估与考核领导小组对经各考评组审核的教研室各级指标的自评等级进行复核,得出综合考评结果。
(六)考评采取教研室评分和个人评分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以体现绩效原则。
三、考核时间、方法及奖励标准
本办法自2016年起实施三年。系部在2017、2018、2019年1月份进行考核,每年各考评组按得分高低,评出一等奖1个,奖励4000元;二等奖2个,奖励3000元;三等奖3个,奖励2000元。
四、奖励经费的使用
获奖教研室奖励经费实行专款专用,按学校规定程序进行报销。使用范围包括:①文档资料建设:含教研室文档资料的打印、复印、办公用品费等;②教研活动费:项目调研、论文发表、专家指导等费用;③教研室图书文献资料订阅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