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市人才办开展第五期“521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培养对象选拔工作相关文件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3-09-28浏览次数:0

各部门:

按市人才办要求,近期开展连云港市第五期“521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培养对象选拔工作。现将连人才办〔20132号《关于印发<连云港市“521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培养对象选拔、培养与管理办法>的通知》、连人才办〔20133号《关于做好连云港市第五期“521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培养对象选拔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各部门要广泛宣传发动,组织人员踊跃申报。

请各部门于20131010日前将第一、第二、第三层次培养对象人选有关材料报送组织人事处,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zyyx/edit/uploadfile/20139/2013-9-28-9-19-53.doc

      zyyx/edit/uploadfile/20139/2013-9-28-9-20-16.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