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中医药高职校〔2017〕124号
关于印发《江苏省连云港中医药高等职业技术学校食堂管理考核办法》的通知
各部门、各系部:
《江苏省连云港中医药高等职业技术学校食堂管理考核办
法》已经学校研究通过,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江苏省连云港中医药高等职业技术学校食堂管理考核办法
江苏省连云港中医药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2017年8月29日
江苏省连云港中医药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办公室 2017年8月29日印发 |
附件:
江苏省连云港中医药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食堂管理考核办法
为进一步做好学校食堂,更好地加强对学校食堂的管理,逐步实现规范化管理, 促进后勤规范建设,进一步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务水平,更好地为全校师生服务,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原则
承包经营者必须以方便师生生活为宗旨,以微利经营为原则。
二、职责与要求
1.承包经营者所销售的饭菜、食品等必须货真价实,必须按照与校方商定的价格销售,不得擅自提价。
2.承包经营者在经营过程中,必须做到依法经营、公平竞争,反对不正当竞争行为。
3.发生安全事故,如食物中毒、火灾、爆炸、失窃等人身和财产损失均由承包经营方承担全部责任,包括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性质严重者直至承担刑事责任。
4.承包方应认真学习《食品安全法》、《食品卫生法》及《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评定细则》的精神, 确保 A级食堂,自觉接受教育、食药监、卫生及工商等行政部门的监督检查。
三、考核与奖惩
1、创建达标或保持A级食堂,学校将在下一承包周期投标时优先考虑, 若未达标A级食堂或降等级,每降一等级则对承包方罚款20000元,直至终止合同。
2.学生发生食物中毒事件一次(以连云港市食药监部门认定为准),处5000元以上的罚款(不含有关部门行政处罚),并承担所引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 凡发生重大食物中毒事件除承担经济责任、法律责任外,严重者必须承担刑事责任,没收食品卫生安全管理保证金和已交承包费,并终止合同。
3.为防止承包经营方擅自提价,学校将派管理员不定期抽查,发现超过合同约定的利润率,学校有权没收超过部分并处500元以上罚款。
4.承包方必须按学校规定的时间供餐,并开足开齐售餐窗口,提前或推迟时间供餐,每次罚款100元,
5.索证、票据、合同齐全,按要求粘贴、归档。进入库登记准确,如各种手续不齐,扣罚1000元。
6.按市食药监部门要求每餐食品必须留样,若发现1次未留样,扣罚500元。
7.使用无生产日期、无保质期、无产地厂名、无食品合格标志或伪劣、变质商品,每样每次罚款2000元,立即销毁相应商品;发现后继续使用的,罚款10000元,立即销毁相应商品。
8.必须聘用身体健康、思想品德好、服从管理有餐饮经验的员工从事餐饮服务工作。严格执行《劳动法》的规定。不按《劳动法》规定发放工资,造成食堂工作人员不安定、上访、信访等情况,影响正常工作,造成不良后果的,每次罚款1000元。
9.一学期被市食药监、工商、卫生部门行政处罚二次以上者,学校有权收回承包权并没收食品卫生安全管理保证金及已交承包款。
10.一学期私自停业二天以上或转包他人,学校有权收回承包权并没收食品卫生安全管理保证金及已交承包款。
11.总务处组织的会议或学习,无故缺席、迟到、早退;食堂工作人员在工作时间内抽烟;无故不使用IC卡机;工作人员无健康证;工作人员上岗不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上岗前不洗手、不消毒;冰箱存放食品生、熟不分;用手接触直接入口的食品;蔬菜先切后洗;砧板不清洁、不消毒;出售隔日剩菜剩饭;厨房、餐厅地面不整洁等,每项每次处罚200元。
12.学校对乙方实行月度考核制度。甲方成立伙食委员会,根据年度考核结果,结合学生满意度调查,平均分低于85分以下的学校将收回承包权并没收履约保证金及已交承包费,高于90分以上的,将予以延长经营期限一年的奖励。
13.学校每年从承包费中提取10%费用,作为奖励基金。采用百分制对承包方进行测评,若测评总分达到95分以上,学校将对承包方进行奖励。
四、测评方式
学校每月采取综合评定方法进行测评,每学期汇总,学年总结兑现。
1.校伙食委员会检查评分
2.学生满意度调查问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