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算追加审批表(2020版)
项目名称 | |||
追 加理 由 | |||
支 出 明 细 及 经 费 科 目 | |||
申请部门 资 | 年 月 日 | 财 务 处 意 见 | 年 月 日 |
分管业务校领导: 年 月 日 | 分管财务校领导: 年 月 日 | ||
主要领导审批 | 年 月 日 | ||
备注:1、经费科目请按照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助学金、业务费等会计科目填报。
2、5000元以内的(含5000元),分管业务校领导进行业务核准,由分管财务校长签字批准。
3、5000元—5万元以内的(含5万元),分管业务校领导、分管财务校长核准,由主要领导批准。
4、5万元—30万元以内的(含30万元),由校长办公会批准。
5、30万元以上的,由校党委会审议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