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积分入团确定入团发展对象工作通知

发布者:赛妮娜发布时间:2024-05-19浏览次数:16

各团总支、团支部: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中央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落实《中学共青团改革实施方案》和《高校共青团改革实施方案》,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发展团员工作细则》有关规定,经研究,现开展积分入团确定入团发展对象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积分入团实施对象及名额分配:

   1.2024年第一期团校毕业团员青年

2.根据上级团组织通知要求,学校上半年计划发展团员203名。按照团校结业人员组成情况,做以下分配:中医药系60人、护理系83药学系60人。

二、积分要求:

积分基础分和附加分两部分组成,确定为发展对象的人员积分总分需满足50分及以上。各项积分项中所涉及活动时间、资历年限等时间截止至2024年5月10日(含)之前。

三、工作要求:

1.请各系部团总支、团支部高度重视,对积分过程中所附的佐证材料认真审核把关,团委终审通过后不予更改和递补。

  2.请各系部团总支于5月22日下午5:00前将《积分入团得分汇总表》(电子版和纸质版)、《积分入团评分标准》以及佐证材料的纸质版交至校团委赛妮娜处。

 

附件:

1. 《积分入团评分标准》

2. 《积分入团得分汇总表》


        校团委

2024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