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
经个人申请与部门推荐,我校有10位教师计划在本学期开设示范课,现将示范课开设计划(详见附件1)、听课计划(详见附件2)进行公示。请各系部结合《公开课、示范课管理办法》认真组织落实听评课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听课要求
各系部负责落实本部门教师参加示范课听课工作,并做好相应记录。
二、评课要求
1.评课工作由开课教师所在系部负责落实。
2.开课教师所在系部要以探讨教学规律、研究教学方法、推广教学经验为主要目的,做好现场评课组织工作。
3.开课教师所在系部要当天内将现场听课教师的信息报给其他系部,以便及时开放网上评价权限。
4.各系部应督促本部门听课教师两个工作日内完成网上评课。
附件1 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校示范课开设计划
附件2 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校示范课听课计划
教务处
二〇二三年九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