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系部:
为切实加强对学校采购工作廉政风险点的监督,进一步规范学校的采购、履约验收工作,落实采购主体责任,根据《江苏省连云港中医药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工程、物资和服务采购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试行版)》(连中医药高职校﹝2020﹞103号)的文件精神,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采购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一)成立采购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组,负责采购专项监督检查工作。
组 长:校长、党委书记
副组长:副校长、纪委书记
秘书长:纪委书记(兼)
组 员:纪检室、总务处、办公室、财务处部门负责人
工作组下设监督检查工作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纪委副书记许响担任,成员为陶明康、陈月,负责监督检查工作的文件起草、日常安排、资料收集整理等工作。
(二)通过开展采购专项监督检查,着力推进采购管理规章制度与内部监督长效机制的建设,全面推行公开招标,坚持实行阳光采购与痕迹管理,切实加强对物资采购工作全过程、全方位的监督管理,为学校平稳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二、监督检查对象
各部门、各系部(以下简称各部门)。
三、监督检查方式
监督检查采取自查自纠和现场检查相结合方式。在各部门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的基础上,采购管理工作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组会同有关部门开展现场检查。
四、监督检查范围及内容
2022年1月1日之后各部门实施的工程、物资和服务采购项目全套资料,包括监督检查期间完成或正在采购的项目。重点围绕工程建设、实验实训设备、科研设备及办公设备、批量1万元以上的办公耗材(含软件)等方面的大宗(大额)物资采购开展检查。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需求计划是否科学、合理。
2.采购程序是否符合相关规章制度,重点关注以下方面:
(1)是否经过学校审批(采购项目审批表需有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
(2)是否存在化整为零规避政府采购的情形;
(3)是否存在以自行采购方式违规采购自行采购限额以上工程、货物或服务的情形。
3.评价标准是否公平、公正,符合实际情况。
4.成交单位选定是否客观、公正,自行采购是否通过三家以上询价确定成交供应商并形成采购记录表。
5.采购合同签订和履约验收是否符合规定。
6.采购项目各环节是否存在流程颠倒情形。
7.入库管理是否符合规定。
8.采购项目是否登记造册并存档,档案是否齐全完整,每个项目的档案必须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材料:采购项目审批表、采购记录、合同、验收单。
9.费用报销是否及时、准确。
10.制度建设是否完善。
五、监督检查安排
本次检查分为自查自纠、现场检查、结果通报、整改落实等四个阶段。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一)自查自纠阶段(2022年2月28日-3月31日):各部门根据本通知要求,整理采购项目档案,同时对照检查范围和内容所列要求逐项进行自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即时进行整改,并填写学校《采购专项检查情况表》(附件1),于2022年3月31日前报送至纪检室。
(二)现场检查阶段(2022年4月1日-6月10日):收集纪检、财务、总务等相关部门提供的采购环节数据,结合各部门报送的材料进行书面审查。根据采购内容,会同检查组成员对重点采购环节进行现场检查、过程监督,与被检查部门沟通,并签字盖章确认检查结果通知单。
(三)结果通报阶段(2022年6月13日-6月30日):采购管理工作专项检查工作组对各部门的自查自纠情况以及现场检查中发现的各类问题进行汇总后,根据核查情况,形成专项检查报告,提交校长办公会,通报情况并提出整改和处理意见。同时,对问题较为突出的部门下发整改通知书,要求其限期整改。
(四)整改落实阶段(2022年7月1日-9月31日):被要求整改的部门要认真查摆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整改措施,并于2022年9月31日前完成整改。
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本次专项检查工作,认真进行自查自纠,进一步提高规范采购意识和履约验收意识,确保采购工作更加合法合规。
六、监督检查要求
1.各部门要对标学校要求,高度重视此次专项监督检查工作,制定自查自纠工作计划,开展内部自查自纠,同时配合监督检查工作组监督检查。
2.对检查反映的情况要逐项梳理,及时提出整改措施,在解决问题的基础上要建立长效管理机制,落实到位,并形成书面反馈材料报送纪检室。
2022年2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