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书屋借阅制度

发布者:张滢发布时间:2022-05-17浏览次数:455

职工书屋借阅制度


 一、职工书屋所有书籍供学校全体工会会员借阅。职工借阅图书一律由本人办理,凭个人工号借阅,不能委托他人办理。

 二、职工借阅图书,每人每次最多可借图书或期刊2册,期限为一个月,可续借一次。

 三、职工借阅图书时,必须认真履行借阅手续,签名确认。当面仔细检查所借书刊,如有圈画、污损、缺页、散页等现象,要当场向工作人员申明

 注,并作技术处理。否则由借阅者负责。

 四、爱护图书,防止丢失,严禁在书中圈画、批注、撕页、污损、调换等;如严重损坏或遗失图书,需照价赔偿。

 五、职工书屋阅读区内看书的职工,查找书刊时要保持排架顺序,爱护书刊。文明礼貌,自觉保持室内安静整洁,不要在阅读区内打电话、大声喧哗、吸烟、乱扔杂物等。

 六、需要办理续借手续的职工,可在该书无人预约的情况下,在所借图书期刊到期前10天之内,到职工书屋办理续借手续。

 七、借阅图书,应当按期归还。职工工作调动,应将所借图书全部归还后方可办理离职手续。逾期不还,经催告一次仍不归还者,按遗失处理。

 八、遗失所借阅的书籍的,按原价的5倍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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