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中药高职校(2020)115号】江苏省连云港中医药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工会探视慰问制度

发布者:张滢发布时间:2020-12-31浏览次数:56



 为进一步规范我校工会工作制度,体现工会对全体教职员工的关怀,不断增强我校工会组织的凝聚力,打造互敬互爱、互帮互扶的团队精神,创建一个和谐、友爱、进取的教职工队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各项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慰问原则

1. 以人为本原则。慰问教职工应以精神安慰为主,辅之以适当的慰问品或慰问金,同时询问家庭有关情况,帮助排忧解难。

2. 及时慰问原则。工会对突然遭遇大病、大灾、丧亡、突发事件等原因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教职工给予及时酌情慰问。及时关怀每位教职工的伤病、生育等情况,对教职工退休离职时,按照上级文件规定,购买慰问品等。

3. 定期慰问原则。工会在每年春节、中秋两大节前夕、教职工生日之际,开展集中慰问活动,对全体教职工辛勤工作表示节日问候,对特别困难的教职工进行帮扶慰问。

二、慰问范围

1.全体在职教职工,即工会会员。

2. 教职工因伤或因病住院的。

3.教职工及其直系亲属(指父母、夫妻、子女)丧亡的。

4.教职工家庭发生意外事故和生活确有困难的。

5.教职工当年内正式退休的。

6.教职工生小孩的。

7. 因受法律法规、治安处罚及学校纪律处分者,不予探视慰问。

三、慰问标准

(一)节日慰问

1.每年春节、中秋两大节前夕,对全体教职工辛勤工作表示节日问候,并发放标准为每人每年不超过1800元慰问品。

2.发放方式可以实物或到指定地点限时领取确定物品的提货凭证,不得发放现金、购物卡、代金券等。

(二)生日慰问

 教职工生日之际,学校将开展集中慰问活动,向教职工发放生日蛋糕等实物慰问品或指定蛋糕店的蛋糕券,标准为每人每年400元。

(三)生育慰问

 在职员工生育子女的,工会派人前去祝贺,顺产送500元慰问金,剖腹产送1000元慰问金。

(四)伤病住院慰问

1.教职工因伤或因病住院的,工会派人探视;

2. 住院在5天以内( 含5天)的,送500元慰问金;

3. 住院在5—10天(10天)的,送1000元慰问金;

4. 住院在10—15天(15天)的,送1500元慰问金;

5. 住院在15天以上的,送2000元慰问金;

6. 一般一个年度内安排慰问一次,如属重大疾病再次住院、重大手术等特殊情况,可增加一次探视,标准如上。

(五)亡故慰问

1.教职工去世的,工会组织相关人员吊唁,送价值200元慰问品,并送其家属1800元慰问金。

2.教职工直系亲属去世的,送1500元慰问金,(教职工为双职工或有子女在本校工作的,慰问金标准为3000元)。

(六)生活困难慰问

1.因受自然灾害和重大意外,生活临时发生困难的教职工家庭,工会派人慰问,并视情况一次性给予1500元的困难补助金。

2. 教职工本人或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或需长期治疗的慢性重病,个人承担医药费较重且影响家庭基本生活的困难家庭,工会将视情况一次性给予1500元的困难补助金。

3. 该项目年内只补助一次。

(七)退休离职慰问

 对年内退体离岗的教职工,工会将组织座谈会予以欢送,座谈会可购买适当的干鲜水果等食品,并发放每人不超过1000元的纪念品。

四、慰问流程及附则

1.教职工伤病住院慰问、其直系亲属亡故慰问、生活困难慰问、生育慰问等,均由教职工所在部门向工会提出;

2. 生育子女的,由校工会女工委员会成员组织探视慰问。其他各项慰问,工会将视情况联合相关部门领导同赴慰问。

3.因重大疾病或重大手术等特殊情况需要增加探视的,工会应向校党委报告,合理确定探视次数和慰问标准。

4.因工受伤、亡故的教职工,除工会进行探视、慰问外,其他待遇按国家、省市的各项规定进行;双职工享受同等待遇。

5.教职工伤病住院或其直系亲属亡故,若在本市的,由工会组织慰问;不在本市范围内的,由工会或所在部门通过电话、委托等方式进行慰问,慰问金交教职工本人或其亲属,或微信、支付宝、银行卡转账,特殊情况另行处理。

五、经费支付渠道

1.原则上慰问金从工会经费帐户列支。

2. 以个人名义赠送的慰问金不在本规定里列支,由个人承担。

3. 慰问原则以实物慰问形式为主。

4.审批程序依工会财务管理制度执行。

六、本制度自202111日起执行,由校工会负责解释。

OO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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