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药博物馆安全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18-03-02    浏览次数:67


1. 博物馆作为保藏、研究中医药标本的场所,只用于开展研究工作、接待来访的研究人员及有限的参观者。

2. 每天下班前必须全面检查馆内门窗,以及水龙头、电灯和其他电器等开关是否关妥,建立检查台账,每日登记。

3. 馆内禁止吸烟,不可使用明火,不准随意拉接电线。

4. 严格执行校内消防安全规定,定期检查馆内消防设施,保证能正常使用,进行台账记录。

5. 馆内不得随意堆放与工作无关的物品,并确保消防通道的畅通。

6. 定期对标本库进行杀虫灭菌处理,确保标本不受到虫害和霉变。

7. 及时监控博物馆馆内的湿度,随时进行抽湿,保持库内在规定的干燥度范围内, 建立温度、湿度记录台账,由专人每日登记。

8. 不准在库区养植活植物或携带新鲜植物进人库区,以杜绝活虫、虫卵、杂菌等入侵标本库。

9. 定时清扫标本库区,外来参观人员离库后应及时清理库内地面,确保库区清洁和环境安全。

10. 严禁在标本保藏区和标本使用区内饮食或存放食物,避免鼠、虫、蟑螂等进入库区。

11. 严格执行博物馆标本管理及提用相关制度,对未经处理的标本或未经杀虫灭菌处理的标本或已有霉变的标本禁止进入库区。馆藏标本建档、归类、进出库使用实行专人登记管理。馆藏有毒中药材标本做到专人、专锁登记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