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连云港中医药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校园突发事件应急预案(2024年修订)

发布者:陶明康发布时间:2024-12-03浏览次数:10

江苏省连云港中医药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校园突发事件应急预案2024修订


为维护良好的校园安全秩序,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理学校突发事件,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建立健全应急机制,确保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生活秩序,维护校园安全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教育系统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江苏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以及江苏省人民政府、江苏省教育厅相关预案和有关精神、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切实做好校园突发群体事件的应急准备,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在学校党委领导下,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层层落实安全稳定责任制,及时处理影响学校正常教学、科研、工作和生活秩序的校园突发事件,全力维护校园的稳定,为学校的建设和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安全保证。处置突发事件坚持“以人为本、法管理”的原则,做到反应迅速、措施到位、处置果断,确保广大师生人身和财产安全,维护校园稳定。

、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及时控制。开展相关安全教育,重视日常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把可能引起突发事件的苗头遏制在初期,避免事态扩大。

2.以人为本,生命至上。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把保护师生生命安全和健康放在首位。

3.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的统一指挥下,明确职责、协调有序、迅速及时地开展处置和善后工作。

4.分层应对,落实责任。各部门、各院系要根据本专项预案和工作职责,制定主体部门应对校园突发事件的具体预案,报学校备案,并定期进行预案演练。

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学校处置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及职责

1.成立学校处置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

  长:王广武  刘旭光

副组长:袁荣高  苏根林  胡玉涛(兼办公室主任

  员:各部门、各院系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分管安全保卫工作的副校长兼任,副主任由办公室、宣传教育处、学生工作处负责人兼任,成员为相关处室人员。

2.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学校党委、行政的统一领导下,通过校党委会议、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和部署校园突发事件的应急响应行动;预测将要发生和已经发生突发事件时,启动应急预案,全面负责应对校园突发事件的组织和领导,统一决策,指挥响应行动,下达处置任务,统筹信息报送快速组织力量到达事发现场,掌控事件发生、发展态势、处置情况;负责事态研判、处置的决策、力量的调动和与公安机关及社会救援机构的沟通联系。

稳定师生情绪,开展教育、劝阻、疏导、制止、维护秩序等工作,尽快平息事态,防止继续扩大

3.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

校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是领导小组的办事机构,办公地

点设在学校学生工作处(保卫处,负责校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校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主要职责:及时收集和分析相应的数据和工作情况,提出处理各类突发事件的总体思路和具体措施,报校应急工作领导小组选择和决定;督导、检查全校职能部门及院系的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及时总结和推广经验;督促各职能部门及院系根据突发事件的性质对有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二)校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主要职责

各相关成员部门应结合本部门工作职能,根据工作组的指示参与校园突发事件处置,履行相应职责。

1.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

负责上传下达、统筹协调、组织会议、汇总情况、接待来客和车辆保障等工作;

了解和掌握突发事件的情况,组织和指挥学校各方面力量处理突发事件,并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

⑶完成校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2.学生工作处(保卫处)

⑴负责学校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履行值守应急、信息汇总、综合协调职能;

⑵组织制定校园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及相关制度,定期研判,

做好防范工作;

⑶负责全校突发事件信息处理,并进行分析研判,及时依有关规定和程序报告校应急工作领导小组;

负责协调校外医疗、公共卫生、公安、消防等机关参与对事件和事故的调查处理;

⑸负责疏散人群,实施抢险救灾,及时划定隔离区,坚决杜绝事故的二次伤害,及时控制事态发展,维持现场秩序;

⑹密切关注学生动态,掌握学生思想动态和各种不稳定因素,预防各类突发事件的发生,对涉事师生及时进行心理疏导工作;

⑺负责部署各要害部位的安全保卫工作;加强校园值守与巡查,严防其他意外事件的发生;加强门卫管理,严格执行外来人员登记制度;配合公安部门打击打、砸、抢、烧等破坏活动;

⑻突发事件发生后,校医务室应调足医护人员到现场,按“先重后轻”的原则实施救护,并做好登记统计,根据伤情,必要时联系“120”抢救,向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报告;

⑼组织相关部门、院系对突发事件进行调查处置及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对应负责任的学生作出处理决定;

10)完成校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3.宣传教育处

⑴负责舆情信息的收集与整理,做好舆情分析与研判,及时向工作组报告舆情动态,必要时实施24小时监控;

⑵做好新闻媒体的联系、接待和沟通工作,必要时向社会发布信息;

⑶完成校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4. 组织人事处

⑴加强与各部门、各院系联系,掌握教职工和离退休人员的基本情况,及时与相关人员进行沟通,负责做好人事、离退休等相关政策的解释说明工作;

⑵负责教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因各类劳动人事纠纷而引发的群体性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⑶完成校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5.团委

⑴组织发动学生会干部制止相关学生的群体性行为,对学生进行劝说、安抚等工作;

⑵负责学生思想动态的排摸,并及时向工作组报告学生思想状况;

⑶完成校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6.总务处

⑴负责做好处置突发事件的后勤保障工作和各类物资的储备、调度工作;确保供水、供电、食宿等正常高效运转。

⑵事发现场的清理及维修等善后工作;

⑶完成校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7.各院系

⑴加强对本部门人员、物资设施的管理,做好防范工作,预防突发事件(事故)发生;

⑵突发事件发生后,积极协调相关单位处置突发事件;

⑶做好师生及有关人员的思想摸底情况,检查管理制度的落实

实情况,为职能部门调查取证提供条件;

⑷协助相关部门及个人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⑸完成校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各涉事主体部门、院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

各部门、各院系的党政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负责本部门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事发后,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应第一时间到达事发现场,按照预案要求,组织本部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开展工作。

主要职责:发挥主体责任作用,观察动向,了解情况,掌握信息,积极处置并及时报告工作组;组织人员加强本部门重要部位、人员的值守与控制,防止二次意外发生;根据工作组指令做好其他工作。

四、适用范围

1.影响校园安全稳定事件。包括我校师生的各种非法集会、游行、示威、请愿、集体罢餐、罢课、上访等以及带有民族宗教或其他政治性的影响校园安全稳定事件。

2.重大刑事案件。刑事案件包括恐怖袭击事件、爆炸、放火、强奸、投毒以及重大抢劫、盗窃等。

3.重大治安灾害案件、事故。包括:流氓滋事、群体闹事、打架斗殴、师生非正常死亡、失踪、出走等突发事件;学校发生的火灾、建筑物倒塌、拥挤踩踏等重大安全事故,校园重大交通安全事故,大型群体活动公共安全事故。

4.重大考试作弊事件。主要是在学历教育中各种资格考试、证书考试中出现的大范围或群体性考试作弊事件。

5.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包括学校内发生并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学校师生健康严重损害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如食物中毒事件,或学校所在地区发生的、可能对学校师生健康造成危害的重特大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6.校园里公共供水、供电等方面的突发事件。包括造成重大影响和损失的后勤供水、电、气等事故,重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影响学校安全与稳定的其他突发灾难事故等。

7.校园网络的突发事件。包括由于病毒感染、黑客侵入等造成的网络瘫痪、掉线等突发事件。

8.自然灾害事件。包括洪水、地震等灾害以及由地震诱发的各种次生灾害等突发事件。

9.影响学校安全与稳定的其他突发公共事件。

五、突发事件的级别划定

根据突发事件的紧迫程度、形成的规模、行为方式和激烈程度、可能造成的危害和影响、可能蔓延发展的趋势等由低到高分为:

(一)一般事件(Ⅳ级、蓝色):参与人员1—30人以下,事件处于单个事件状态,可能出现连锁反应并引起聚集,群体性事端呈萌芽状态。单个性突发事件已引起师生广泛关注,师生中出现少数过激的言论和行为,校园内或校园网上出现大小字报,呈现可能会影响校园稳定的苗头性信息;以及视情需要作为Ⅳ级对待的事件。

(二)较大事件(Ⅲ级、黄色):参与人员30—300人,单个突发事件引发连锁反应,校园内出现各种横幅、标语、大小字报,有关事件的讨论已攀升为校园网十大热点问题之一,引发在

校内局部聚集,一次或累计聚集人数不足100人,但已形成影响和干扰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生活秩序的群体性事端;以及视情需要作为Ⅲ级对待的事件。

(三)重大事件(Ⅱ级、橙色):参与人员300-1000以下,聚集事件失控,校园网上出现大面积的串联、煽动和蛊惑信息,校内聚集规模膨胀并出现多校串联聚集趋势;校内出现未经批准的大规模游行、集会、静坐、请愿等行为,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受到严重影响甚至瘫痪;以及视情需要作为Ⅱ级对待的事件。

(四)特别重大事件(Ⅰ级、红色):参与人员1000人以上,聚集事件失控,并未经批准走出校门进行大规模游行、集会、绝食、静坐、请愿以及实施打、砸、抢等,引发地区、行业性的连锁反应,已形成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大规模群体性事件;针对师生的各类恐怖袭击事件;以及视情需要作为Ⅰ级对待的事件。

根据事件的发展趋势动态调整突发公共事件级别,不断调整应急措施和方案,加大应急处置力度,提高应急处置工作的针对性、时效性。

发生Ⅲ—Ⅳ级事件,一般应先接报24小时应急值守电话或学生工作处(保卫处)长、党办(校办)主任的个人手机,然后接报分管副校长和学校主要领导。

Ⅰ—Ⅱ级事件可同时直接报分管副校长和学校主要领导。

事件发生后,向上级主管部门或地方政府工作报告信息,根据事件的级别由学校办公室在2小时以内上报。报告内容包括突发事件的时间、地点、种类、财产损失、人员伤亡及政治影响等情况。

六、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一)第一类:政治性、群体性及大规模聚集、游行示威等类应急处理预案(社会安全突发事件)

1.适用范围

师生的各种非法集会、游行、示威、请愿、集体罢餐、罢课、上访等以及带有民族宗教或其他政治性的影响校园安全稳定事件。

2.应急响应

根据此类突发事件的规模和程度,按照一般、较大、重大和特大等不同等级进行从全校到各个基层单位的分级响应。只是个别人的行动,由基层教学和有关单位应急响应予以处置,较大的应由学校的各部门和院系等二级单位部门按照预案处置;重大、特大的应当在市委、市政府领导指挥下,学校应急领导小组具体组织处置。

3.此类突发事件的处置原则

——坚持原则、依法处置。要在了解事件起因和发展过程的基础上,在涉及大是大非问题上坚持原则,不能姑息迁就,同时在处置中也要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认识和处理;

——灵活机动、视情而定。各种政治性、群体性事件的应急处理,由于涉及人员多,涉案人员的情绪较为激动,要以规劝、说服教育等缓和性措施和谨慎地使用强行隔离、带离、疏导等强制性措施相结合达到处置目的。

4.后期处置

此类突发性事件的完全平息和解决就标志着处置工作的基本结束,而进入后期阶段的处置工作。要查明事件的组织者和牵头人员,根据事件的规模和危害程度及造成的损失进行相应的教育处理,以组织学习讨论等方式端正参与者的认识和态度,消除不良影响,防止反弹和复发。组织整理整个事件过程的材料向上级部门汇报请示作出处理。

(二)第二类:重大治安刑事案件应急处理预案(社会安全突发事件)

1.适用范围

重大刑事案件包括恐怖袭击事件、爆炸、放火、强奸、投毒以及重大抢劫、盗窃等。重大治安案件包括流氓滋事、群体扰乱治安的闹事、打架斗殴;学校发生的火灾、建筑物倒塌、拥挤踩踏等重大安全事故,校园重大交通安全事故,大型群体活动公共安全事故等。

2.应急响应

对重大刑事案件的应急响应,应立即报警,并紧急出动安全保卫人员及相关人员赶赴现场,制止犯罪,对刑事案件的临场处置要组织专人保护现场,急救人命、协助公安机关开展现场勘查工作,注意保护好犯罪证据,协助公安机关抓捕犯罪嫌疑人。

对重大治安案件,应立即报警并紧急出动安全保卫人员及相关人员赶赴现场,采取灭火排险、抢救伤员和财物、疏散群众等措施解决和处置。

3.后期处置

当犯罪案件现场勘查结束,要清理现场,并协助公安机关开展进一步的侦查工作。对治安案件要协助公安机关等处理善后事宜。

(三)第三类:学校火灾火险应急处理预案(事故灾难类突发事件)

1.适用范围

各种放火、意外着火、失火、自焚等形成的各种等级的火灾和火险隐患等。

2. 应急响应

立即报警并上报校领导和相关上级部门,根据发生的火警,向消防部门进行报告。任何单位、个人在发现火警时,都应迅速准确地向消防部门报警,讲清起火的地点和单位;必须给报警人员提供方便;起火部门要迅速组织力量扑救火灾;抢救生命和物资,并派人接应消防车;邻近部门应从人力、物力上积极支援起火单位;消防部门接到报警后,须迅速赶赴火场,积极组织扑救。

3.后期处置

协助公安消防部门清理现场,组织人员总结火灾起火的原因和消防工作的不足和失误,倒查追究责任人员的相关责任。

(四)第四类:爆炸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事故灾难类突发事故)

1.适用范围

各种物理性、化学性爆炸以及其他爆炸事件

2.应急响应

立即报警并上报校领导和相关上级部门,紧急出动保安人员及相关人员赶赴现场,抢险灭火、抢救生命和公私财物,协助公安机关等相关部门做好此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3.后期处置

协助公安机关等相关部门清理现场,组织人员总结爆炸事件发生的原因和安全保卫工作的不足和失误,倒查追究责任人员的相关责任。

(五)第五类:中毒案件应急处理预案(公共卫生突发事件)

1.适用范围

因为用餐、饮水而中毒以及煤气中毒等各种学生中毒案件

2.应急响应

立即报警并上报校领导和相关上级部门,并紧急出动安全保

卫人员、医务人员及相关人员赶赴现场,查明中毒的性质和状况,

组织抢救中毒者,收集相关的证据,保护好现场,协助公安机关和相关部门查明案件情况。

3.后期处置

协助公安机关等相关部门清理现场,组织人员总结中毒事件发生的原因和安全保卫工作的不足和失误,倒查追究责任人员的相关责任。

(六)第六类:自杀出走案件应急处理预案(社会安全突发事件)

1.适用范围

自杀、失踪、出走以及其他非正常伤亡等突发事件

2.应急响应

立即报警并上报校领导和相关上级部门,并紧急出动安全保卫人员及相关人员赶赴现场,准确认定事件性质,组织人员查找失踪者,出走的路线和落脚点,找回失踪或出走的学生,对自杀的学生要了解死者生前的表现,协助公安机关查明事件真相和处理善后事宜。

3.后期处置

调查了解出现这种事件的起因,以批评教育直至采取纪律和法律处分追究当事人的责任。总结教训改进工作。

(七)第七类:校园网络有害信息应急处理预案(网络信息安全突发事件)

1.适用范围

校园网络中出现的各种黑客侵入、病毒感染、浏览黄色、暴力信息等并引发治安事件等

2.应急响应

适时关闭校园网络,必要时聘请专家查明有害信息,把握所造成的不良影响和损失,掌握相关的电子证据,为最后的处理提供条件。

3.后期处置

调查了解出现这种事件的起因,以批评教育直至采取纪律和法律处分追究当事人的责任。总结教训改进工作。

(八)第八类:应对其他突发事件的预案(考试安全、自然灾害、公共卫生类突发事件)

1.应对考试突发问题的预案

各种考试开始前,要对监考老师和考生进行考试前的组织纪律教育,防止发生集体作弊等现象,一旦发生要及时制止并上报上级领导果断处置,对考试中因为气候炎热或其他因素造成考生身体不适,甚至晕倒等意外情况,监考老师要事先有所觉察并及时上报,学校考场上负责巡视督导的教务处和校领导要对此采取相应的措施解决之。

2.应对破坏性地震预案

在破坏性地震发生时,要迅速组织学生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有秩序地迅速脱离危险地带到安全的地方,在校领导和各单位、部门的领导组织指挥下,妥善处置相关事宜,尽可能减少自然灾害所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3.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另行编制)

4.对敏感时期的恶性事件的处置方案

敏感时期、大型活动和节假日期间,要加强防范和控制,防止发生敌对分子滋事事件,防止发生暴力恐怖事件和重大恶性刑事案件,防止发生群死群伤等重大治安灾害和安全生产事故。对

此类突发事件,要做到冷静观察,沉着应对,内紧外松,不炒作、不纠缠,认真处置,防止事态扩大,将事件的后果和影响降低到最低限度。

七、附则

1.各部门和院系须根据本预案结合本部门实际情况分别制定具体工作预案。

2.本应急预案由学校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并组织实施。

3.本预案从发布之日起开始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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