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药 门卫治安管理规定

发布者:胡然开发布时间:2022-12-07浏览次数:67

为进一步加强校园管理,维护正常的教学、科研和生活秩序,根据《高等学校内部保卫工作规定》,特制定本规定。

一、学校机动车辆、员工私家车(汽车、摩托车)凭保卫处核发的“江苏省连云港中医药高等职业技术学校车辆通行证”出入校门;外来机动车辆进入校园须办理登记换证手续;禁止出租车进入校园揽客。

二、短期来校进修、访学或参加学校批准的各类培训班、补习班的学员以及在校务工经商人员一律凭保卫处核发的临时出入证出入校门。

三、来校联系工作或探亲访友须持有效证件(介绍信、工作证、身份证)在门卫值班室登记后方可进入校园。

四、凡外单位因教学、科研、新闻采访、文娱、体育等来校进行活动的,须经主管部门同意,并到保卫处备案,否则门卫不予放行。

五、携带教学设备、贵重物品等出校人员应主动出示所在单位的有效证明,并注明所带物品的名称、型号、数量等,经门卫核实后方可出校。

六、来校执行任务的特殊车辆(公安、消防、救护、抢修工程车等)原则上可以免办换证手续。

七、机动车辆进入校门时的速度不得超过5公里,非机动车辆出入校门应主动下车;校外人员来校应将自行车停放在指定位置,不得乱停乱放。

八、严禁校外商贩、推销、拾荒等人员进入校园。如确需收购废品的人员进入校园,须有出售废品的单位或个人负责带入和送出校门。

九、严禁携带宠物入校。

十、本规定由保卫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