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3年连云港市科技创新个人奖的通知

作者:发布时间:2023-12-19浏览次数:121

各部门、各院系

为激励创新,表彰先进,根据2023年度市委市政府表彰计划安排,按照《连云港市科技创新奖励办法(试行)》(连政发〔202082号)等文件要求决定开展市科技创新奖评选表彰。现将本年度市科技创新奖的组织申报和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奖项设置

(一)评选范围。在我市从事科技创新工作,并在科学技术进步与创新活动中作出突出贡献的个人。

(二)奖项设置。连云港市科技创新奖,列入连云港市经济发展攻坚突破现代产业体系建设类(科技创新发展方面)表彰项目表彰先进个人(科技创新领军人物全市不超过15。市委市政府对获奖个人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

二、申报条件

被推荐的个人应是社保关系在我单位,工作三年以上,具有良好的学术道德和治学作风,在本学科、本行业、本地区内具有较高的引领作用和行业影响力,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科技工作者,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在科技创新活动中取得较大突破或发现,或者在科学技术发展中有突出贡献,创新成果推动该学科或相关技术领域有较大发展。

2.在科技创新、科技服务等方面创造显著效益、业绩突出,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

3.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江苏省科学技术奖以及其他社会力量设立的市级以上科学技术奖等奖项的个人。

三、评选程序

(一)组织推荐。被推荐个人填写统一格式的推荐书,提供必要的证明或者材料,推荐书及有关材料应当完整、真实、可靠。

各推荐单位推荐名额上限见附件1

(二)开展初审。推荐材料由市科技创新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初审,并将初审情况报市创建达标评比表彰工作协调小组(以下简称“市协调小组”)办公室审核后进行公示。

(三)征求意见。审核无异议的个人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其中,对机关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按管理权限征求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公安、信用等部门意见。

(四)开展复审。征求意见无异议的个人组织专家评审,评审分两轮进行,第一轮专业评审,第二轮综合评审。专业评审结果经市科技创新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研究推荐综合评审对象,综合评审结果在市科技局网站公示,公示无异议,报市协调小组。

(五)研究确定。市协调小组汇总各单位推荐对象,统一报市委市政府研究确定拟表彰对象,并在全市范围内进行公示。

(六)作出决定。经公示无异议后,报请市委市政府作出表彰决定。

四、推荐材料填写要求

被推荐个人应在连云港市科技计划管理平台(网址:http://117.60.146.18:13948/)注册,填报《连云港市科技创新个人奖推荐书》(附件2)。《推荐书》应客观、真实、完整,凡是提供虚假材料的,经审核发现,取消资格,并承担相应责任。

1.推荐材料组成。推荐材料由《推荐书》和附件材料组成。

2.推荐材料装订。推荐材料纸质版由《推荐书》(网上导出,A4纸打印)和附件材料装订成册,不另加封面。纸质推荐书内容应与电子版推荐书内容完全一致。

3.被推荐个人填写《连云港市科技创新奖推荐个人汇总表》电子版报送推荐单位,此表作为评审的重要依据。

五、材料报送要求

推荐材料由推荐单位统一报送,不受理个人报送。

(一)推荐材料报送内容

1.推荐函1份,内容包括推荐个人汇总表(包括纸质版和电子版)。推荐函应加盖推荐单位公章。

2.推荐书3份,其中原件1份、复印件2份(含附件)。

(二)报送时间、地点

市科技创新奖在线填报系统截止时间:202411017:00;纸质材料报送截止时间:202411217:00。报送地址:市科技情报研究所(由学校统一报送)。

(三)科技局联系方式

市科技局成果处:   8580557985805473

电子邮箱:kjjcgc410@163.com

软件及申报系统:解凤姣 85814941

申报材料受理:解凤姣 85814941

 

附件:1.连云港市科技创新奖推荐名额分配表

2连云港市科技创新个人奖推荐书

3.连云港市科技创新奖推荐个人汇总表

(下载:2023年市科技创新个人奖通知附件123.doc

 

 

                                       科技产业处

20231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