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联通连云港分公司:
贵公司在我单位组织的门面房通讯项目二标段项目招标【项目编号:JSSLYGZYYGDZYJSXX2019-12-12】活动中,被确定为中标供应商,中标价为贰万贰仟元整(¥22000.00)(不含税)。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和采购文件约定,双方应当在本通知发出之日起10天内,按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采购合同(至少一式四份)。
本通知是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本通知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特此通知。
江苏省连云港中医药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二〇二〇年一月九日